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益阳市中心城区益阳大道(西)238号,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办学规模为5500人,规划建设用地450余亩,设有附属学校1所,合作实习单位102个。
学校专业丰富,开设有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学校教育经验丰富,艺术特色鲜明,实施“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近三年在文明风采、黄炎培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艺术展演活动中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一二等奖,参与省、市大型文艺演出20多次。毕业生长期供不应求,就业率达100%。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打造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81人,其中教授5名,具有副教授(副高级)职称81人,“双师型”教师39人,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特级教师4人,市级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3人,2人荣获益阳市教育突出贡献奖,2人成为湖南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成为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3人纳入益阳市首批高层次人才库。近年来,学校教师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果丰硕,斩获国家级奖励3项,省级奖励36项。教学论文、设计、案例、课件等获国家与省级以上奖项281人次;共有20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SCI、EI、CSSCI、CSCD核心收录58篇;编写教材或著作40本,获得专利28项;取得课题115项,有2个国家级规划课题、37个省级课题成功结题。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校训,“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风,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办学方针,抢抓机遇,创造条件,致力于将学校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报名方式:单独招生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3.志愿填报:根据考生类别我校设专业组一和专业组二,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选择一个专业组报考。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选择专业组一时可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选择专业组二时可选取填报2个专业,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注:不可同时跨专业组一和专业组二填报,否则第二专业志愿无效)。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4.考试缴费:第一志愿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1日8:00—3月3日17:00进入我校微信公众号按《缴费指南》网上缴纳考试费,每人8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第二志愿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4月2日8:00—4月4日17:00进入我校微信公众号按《缴费指南》网上缴纳考试费,每人8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s://www.newyishi.com5.准考证打印: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6日—3月8日在我校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2023年4月5日—4月6日在我校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s://www.newyishi.com(注: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者、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单招考试,不予安排考场。)6.退役军人资料提交: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后,须在2023年2月23日8:00—24日17:00到学校招生就业科(综合楼416)按要求提交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由我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报名后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于2月23日8:00——2月24日17:00送达学校招生就业科(综合楼416)审核。1.第一志愿考生:
(1)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考试地点: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
2.第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单招计划,则组织第二志愿考生的考试录取工作):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考试地点: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3.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暂定6月左右。
(一)考试科目:心理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心理测试在职业技能测试之前进行(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
2.文化素质测试:
(1)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届普高学考有效成绩不全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每门课程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共150分钟。(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1)报考专业组一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等客观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80%;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能力、书写能力、才艺特长和动作协调等综合素质,所占分值的比重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20%。(2)报考专业组二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200分,主要测试专业基本技能、相应的艺术素养等,专业技能测试所占分值的比重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80%,面试所占分值的比重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20%, (3)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总分200分。注意:每位考生务必要参加心理测试,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单招考试。
(二)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且有完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考生综合分=普高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2)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届普高学考有效成绩不全的考生)和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考生综合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3)退役军人录取成绩为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成绩。(满分为200分)
1.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要求择优录取。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保持应届普通高中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2.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3.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填报专业组一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一中进行调剂录取,填报专业组二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二中进行调剂录取。
4.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军人排名第10名的同分考生一并录取。退役军人考生只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如有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等其他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不予录取:
(1)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测试成绩满分60%)
(2)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4)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5)未参加心理测试者。
7.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核备案的名单为准。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类专业;色盲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类专业。
3.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专业。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察、申诉电话:0737-6103285(纪检监察办公室)。
1.招生咨询电话:0737-6183777;传真:0737-6183777
2.联系人:陈老师 卢老师 陈老师 蔡老师 胡老师
3.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
4.邮政编码:413000
现正值我校2023年招生季节,为防止不法机构和人员冒用我校名义招生,诈骗学生、家长财物,损毁学校声誉,特此严正声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社会人员代理招生或进行招生宣传。
2.我校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与招生有关的笔试、面试培训。
4.我校招生宣传不作出任何录取承诺。
5.对冒用我校名义招生的机构和人员,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中介,不要轻信虚假承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