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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安排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通知如下。

一、单招报考

(一)报考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214日-16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职院校须将相关认定资料妥善保管备查录取后及时存入学生档案

(三)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

)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22128高职单招实行网上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申报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3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对于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等按以下方式单列计划:

1.各高职院校要单列部分招生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2.有关高职院校根据需求可单列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招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求的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分别按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计划

上述单列的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及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

(二)确定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厅批准的普通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专业可进行单招各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由学校根据实际,从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拟定其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退役军人考生可在招生院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对于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有关高职院校需在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指定35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供其报考

(三)严格计划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高职院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确定后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三、单招章程

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订本校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高职院校须于20221226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章程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组织高职院校交叉初审、专家集中审核确认后2023119日前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之后各高职院校再在本校有关平台上对外公布。各高职院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提前擅自发布

四、高职单招考试

(一)学校自行组考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不断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质量。考生参加拟报考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命题、考试内容及形式各高职院校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报名类别和高职院校组考要求参考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分别组织进行其中,对于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原则上应直接使用学考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或适应性下同)测试分考生类别进行测试分面试和非面试两部分成绩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其中,非面试可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等客观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不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80%采取面试等主观方式考察考生有关综合素质所占分值的比重不高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20%为提高技能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各高职院校原则上要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分别确定测试内容更好地满足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要

(三)免试对象和办法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由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期间向有关高职院校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四)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2023311-12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未完成单招计划的高职院校要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202348-9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各高职院校须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被第一志愿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志愿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组织管理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要切实规范完善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疫情防控等各环节工作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落实面试环节的多重随机制度考官、考生均临时抽签确定考场、考题,面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要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试安检制度、巡考制度、评卷工作制度,加强涉考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密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单招考试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五、单招录取

各高职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不得低于40%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各高职院校可自行确定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成绩的合格标准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一)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考生先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的考试和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本人第二志愿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和录取高职单招录取备案有关具体工作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各高职院校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录取完成后如有计划空余不再组织补录。单招录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3.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须在学校官网上公示7公示无异议后,不得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调整

4.各高职院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后不得再进行替补录取

5.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应在20234底前完成全省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退录手续录取结束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特长生招生政策经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高校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模式制订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明确特长生报考资格条件(原则上限定在省级以上体育、艺术比赛获得奖项方可报考)、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并提前在单招章程中公布。各高职院校要严格组织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按考生专项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五)社会人员录取及培养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各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各市州招委会对本辖区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职责。各市州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读、单招过程监管、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处置及有关协调配合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错峰错时、防止聚集、精准防控等原则,指导属地高职院校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防疫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单招考试工作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严防高中学校教师索取考生或招生高校的生源推介费”“生源回扣严厉查处高中学校教师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涉高职单招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和清理整顿对发现违规招揽生源,以包过”“内部指标等名义虚假宣传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职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高职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单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形势下单招方案,落实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院系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对于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要狠抓学校考风考纪建设,对于涉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要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与有关社会机构和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3.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谨慎组织好单招考试工作。高职院校要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积极协调并争取当地教育、公安、卫生疾控、考试招生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严格按照全省和各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组织各环节工作确保不因高职单招考试造成疫情传播也不因疫情防控影响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执行政策

1.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加强考试全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加强关键岗位管理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对关键岗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的发生认真排查组考工作面临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规范、严密要加强考试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换代,通过使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科技手段严把考试入场关,严防代考、替考要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狠抓考场纪律防止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大力整肃考场考风考纪对于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技能测试中的面试、操作测试等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备查

2.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有关测试过程录音录像材料)、录取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职单招的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职单招的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3.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各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履行十公开要求按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需要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单招章程、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等)、各项工作具体日程和时间安排、单招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需要公示的招生信息等

(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1.开展专项督查单招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并组织专家组赴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专项督查对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落实情况、全省单招考试规定落实情况、单招工作规范管理情况、阳光招生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对于高职院校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买卖指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督查

2.从严查处考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严进行查处

3.严肃追究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警告或通报批评、取消单招资格、扣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并在省级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对于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适用于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并按要求做好宣传解读、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生处陈衡073184714915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甘敏073189920620

省教育考试院李鸿073188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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